|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为全力支持市经济开发区做大做强,根据本局职责范围,现提出六条措施:
1、对属我局所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原来的10天缩短为6天;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原来的5天缩短为3天;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原来的1天改为即到即办;对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的许可,只要资料齐全,可由现在承诺的20天减少到10 天;污染不大的项目,环保审批一个工作日办结。
2、对市经济开发区内需进行环境监测的企业,属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的,实行免费监测。
3、对市经济开发区内属市环保科学研究所资质范围内受理的项目环评一律不收费。
4、对市内、市外的环评单位一视同仁,需我局提供技术性文件的,及时提供。
5、开发区内我局的挂点服务企业,每月不少于4次上门报务,其它企业每年不少于4次。
6、大力帮助支持开发区和区内的企业向上争有环保资金的项目,每年不少于1个。
二00九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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