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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审批(含环境影响报告书经过审批后超过5年的重新审核)服务指南
信息来源:
环保局
发布时间:
2010-3-11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1、办事程序
①申请;
②材料;
③审批。
2、申报材料
①项目建议书;
②环境影响评价 (书、表、登)材料。
3、承诺时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1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5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登记表1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
免费
5、法律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咨询电话:
3218931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