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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提出八项要求深化机关作风建设
信息来源:环保局 更新时间:2010-4-23 9:39: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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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环保厅直机关以实现“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战略为主题,以建设“服务、创新、务实、廉洁型机关”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对全体机关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提出八个基本要求:

    1、增强服务意识。真正做到“支持企业天经地义、服务企业关爱有加”。带着感情真诚服务,带着责任尽责服务。

    2、改进服务态度。为企业和群众服务要满腔热情,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态度可亲、形象可信。

    3、提高服务素质。着眼于经济建设的发展,加强环保科技知识、现代管理知识以及生态建设理论知识的学习,培养国际化眼光,提升服务水准。

    4、提供优质服务。把企业发展和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作为服务的重点,帮助他们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加强调研工作,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办事力求“简化、明确、快速、高效”;复杂问题简单化,让人听得懂、道得明,能把握、好执行;对企业和群众的诉求,要有明确的态度,坚持首问责制。

    5、严格兑现承诺。说话算数,做事诚信,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工作职能、服务政策、服务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时限要向服务对象公开承诺,承诺更新后应及时公开,承诺了的事要不折不扣地做到。

    6、坚持依法办事。任何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超越法律范围另搞一套,更不允许为了部门利益和个人私利而慢动作、不作为、乱作为。

    7、要有创新精神。只要有利于江西的发展、有利于江西人民的根本利益,就要敢闯敢试,对法律上没有禁止、政策条文上暂时还没有规定的创造性探索,要热情支持,新事新办、特事特办。

    8、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处处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对企业和群众的服务无私无偿,不图回报,不允许吃拿卡要报占,坚决杜绝收取企业和下属的礼金、礼券等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