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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作简报九
信息来源:环保局 更新时间:2008-11-6 10:25: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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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作简报九

  宜春市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试点表格填写
    
    高安市扎实开展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


 

为了确保污染源普查质量和进度,检验各县市的清查和培训工作质量,宜春市环保局于2月20日至2月29日,在全市开展污染源普查试点表格的填写。此次普查试点表格主要有:工业源G101表到G116表、G201表到G208表;生活源S401表到S405表;集中污染治理设施J501表到J502-3表。

市普查办对各县市的试点表格将认真进行审查,并分为三类:一类是完全合格;一类是基本合格;一类是不合格。对于完全合格的县市,允许进入普查阶段,对于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县市,由市普查办予以纠正,并责令有关县市重新填写试点表,直至合格为止,如不合格,不能进入普查阶段。经补课合格后进入普查阶段,并跟上普查进度。对于不按时上交试点表格和填表不合格的县市,市普查办将予以全市通报。  

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工作要求,高安市在元月底进入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阶段,并从四个方面扎扎实实地开展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一是确定普查试点对象。要求各乡镇(街办)工业源详表、简表、生活源各搞一个试点单位,另外,瑞州街办生活源各种行业各搞一个试点;二是组织机构健全。各乡镇(街办)成立各自的污染源普查办公室,都安排一名班子成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普查人员2-3名,其中,瑞州街办和筠阳街办,由于普查对象较多,组织10多名居委会人员参与普查工作;三是普查学习培训。全市组织污染源普查学习培训班二次,参加培训150多人次,学习如何划分普查对象和填写表格,确保普查质量;四是专业技术指导。市污染源普查办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多次到乡镇(街办)实地进行技术指导,确保我市普查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宜丰县开展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质量控制严。为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宜丰县污普办组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开展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

2月下旬宜丰县污普办认真组织实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根据宜丰实际情况,本次普查试点按照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三个类别,选定4家工业企业、2家医院、2家宾馆、1所学校、1家洗浴场所、1个垃圾填埋厂共11家单位搞试点,调查表格包含了工业源普查详表、工业源普查简表、住宿及餐饮业等生活源普查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表。试点普查入户调查时,要求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现场模拟填表,查找不足,并对遇到的问题进行记录。在调查后,组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对每一家试点单位的普查表进行集中审核,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市污普办、省污普办,甚至是向国家污普办提出。

通过此次普查试点,进一步加强了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对普查指标具体含义的理解,巩固了前一阶段污染源普查培训的效果,提高了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对全面入户调查具有很强的指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