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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作简报十二
信息来源:环保局 更新时间:2008-11-6 10:34: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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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作简报十二

  宜春市召开全市污染源普查第二阶段工作会议

3月12日, 宜春市召开了全市污染源普查第二阶段工作会议暨“产排污系数手册”使用培训班。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市、区)环保局局长、分管局长、污染源普查办主任、指导员,以及市污染源普查办全体人员,共计80多人。

会议由市环保局局长徐水云主持, 市污普办主任朱步辉就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督查情况及各县(市、区)填表情况进行了通报。市环保局副局长袁秋生在会上传达了全省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同时就污染源普查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袁秋生副局长指出,前一阶段污染源普查准备工作基本结束,下一阶段是进入实质性普查的关键阶段,污染源普查工作成功与否,关键在于第二阶段,各县(市、区)环保局和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高度集中人力、精力和时间,抓好普查阶段的各项工作。一是要高度集中人力、精力和时间抓好第二阶段的普查工作。二是要明确普查总体要求,分工负责抓好普查三是抓住关键环节,严把普查质量关。四是要加强领导,创造条件,圆满完成普查任务。最后,徐水云局长做了总结性发言,他强调,全市环保系统工作人员一定要有“紧迫性、责任性、创造性”来做好这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污染源普查办成员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合理分工协作,必须确保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按时按量保质完成。紧接着,举办了为期一天的全市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使用培训班。

樟树市制定污染源普查工作六项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污染源普查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樟树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近日在召开的污染源普查第三次工作例会中, 拟定了污染源普查的六项制度。这六项制度分别是联系人制度、学习制度、培训制度、例会制度、通报制度和责任制度,以及一个后勤保障方案。各领导小组成员就各项制度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商议,并一致通过。樟树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市长杨明亮对这六项制度的建立,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支持。并指出,要把这些规章制度汇编为一本手册,作为市环保工作的一个常规制度。

宜春市经济开发区举办污染源普查动员大会   

 

3月12日-14日,宜春市经济开发区污染源普查办召开了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动员大会。开发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和普查办成员以及开发区近百家企业负责人参加了这次会议。这是开发区污染源普查的一次重要工作会议。会上,普查办负责人就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第一阶段情况作了全面的汇报,深入阐述了该项工作的意义、目标、要求及在各个企业抽调普查人员等事宜,各企业负责人积极配合,为开发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