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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作简报十八
信息来源:环保局 更新时间:2008-11-6 10:38: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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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制定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检查验收评分办法

      为了促进工作、表彰先进,确保普查质量,顺利通过上级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核查验收,更好地获得准确无误、真实可靠的普查信息,全面摸清我市的污染源现状。根据国家关于污染源普查工作考核验收的规定和标准,结合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实际,市污普办近日制定了宜春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检查验收办法评分。同时,成立检查验收组,并在“6·5”世界环境日活动后,开始对各县(市、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逐一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与评比。检查评比主要内容为污染源普查的准备阶段、普查阶段、录入审核阶段、普查资料档案建设等四个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共有9个部分、50个考核指标。


       靖安县完成污染源普查数据录入工作 

     数据录入是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阶段,也是污染源普查成果的集中体现。5月4日,靖安县污染源普查办精心组织和部署了全县的普查数据录入工作,数据录入工作全面展开。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避免盲目无序,县污染源普查办首先对原始普查表进行了质量审核。在数据录入过程中,普查办普查指导员现场发现并及时解决相关数据录入问题,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上级普查机构;同时及时下载最新版本的软件及电子制度,每天对录入工作量进行统计。确保数据录入工作在国家、省市要求的上报时间内有序有效顺利进行。

截止2008年5月11日,已完成了正式普查表的初录和复录。
 

        上高县已进入数据入录及汇总阶段 

     5月上旬,上高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已进入数据入录及汇总阶段。为了做好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我局成立了四个督查小组,由各分管领导带队,实行分片划区域的普查督查管理模式,督查乡镇各项普查工作制度、机构、人员、档案整理情况,重点对照清查表查看各乡镇是否有清查漏报企业。各个督查组下企业,对普查表格中填写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抽查审核;进车间,防止各企业对其生产工艺、规模有所隐瞒,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性。整体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污普工作的要求责任到人,确保我县普查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