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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华士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70t头孢吡肟等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
信息来源:环保局 更新时间:2010-4-28 9:12: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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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华士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70t头孢吡肟等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江西华士药业有限公司建设规模为年产170t头孢吡肟等医药中间体项目。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生产设施、公用设施和环保工程组成。
建设单位:江西华士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奉新县工业园
    工程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0万元,占实际投资的10.8%。
验收监测单位:宜春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江西华士药业有限公司配套了污水处理设施一套,工艺废气综合治理设施一套,锅炉水浴除尘器及其沉淀池一套。经验收监测和现场检查,“三废”处理达到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废水排放达到了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中标准;工艺废气排放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气排放达到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关标准;锅炉烟气排放达到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厂界噪声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危险废物与专业治理厂家签订了委托处理合同,其它一般固体废物进行了妥善处理处置。该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程序,现予公示,若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3998291,电子信箱:ychbjg@126.com,欢迎广大群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工作。
 
 
 
0一0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