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员启事
江西省宜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因业务需要,现向社会招聘2名环评工作人员。
一、聘用条件
1.学历要求:获得国家正规环境工程专业本科毕业、学士学位;
2.素质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
3.健康要求:五官端正,仪表大方,身心健康,能适应应聘岗位工作。
4.年龄要求:年龄在25岁以下(持有环境保护部核发的环评上岗证者,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二、考核聘用程序
1.考核、聘用程序: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2.被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
三、工资待遇
参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等条件工作人员的工资计发(食宿需自行安排)。
四、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20天之内。
报名地点:宜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宜春市宜阳大道36号)
联系电话:0795-3998392
联 系 人:彭 工
二0一0年九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