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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江西新余石油分公司樟树河东加油站改建项目环评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环保局 更新时间:2012-1-13 10:21: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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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江西新余石油分公司樟树河东加油站改建项目环评审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中石化江西新余石油分公司樟树河东加油站改建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工作。  
一、项目名称:中石化江西新余石油分公司樟树河东加油站改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樟树市药都南大道89号。  
三、项目概要:项目占地面积4898平方米,总投资29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相应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进入樟树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油罐呼吸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密闭加卸油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回收。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油罐清理产生的废油渣,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油罐清理公司清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卫生填埋处理。
(四)项目噪声防治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吸声、消声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五、、环评单位:宜春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六、公示时间: 2012年1月10日——2012年1月15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795-3998291   传真:0795-3998865  
联系人:黄建  
   
                           
 
 
 
 
 
 
 
 
 
 
宜春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