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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的整治力度
信息来源:环保局 更新时间:2010-7-23 9:03: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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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防止重金属污染水体,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生产安全,今年上半年我市各级环保部门通过对涉重金属污染企业的排查及对所发现问题的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排查不彻底,对环境违法行为整治不力等问题。对此,我市决定下半年进一步开展重金属污染整治工作,加大对重金属污染企业的整治力度。
     此次综合整治的重点是:继续开展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的排查工作,尤其是要对饮用水源上游进行重点排查;进一步加强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环境监管,要从查处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不执行“三同时”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到位等方面入手,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高度重视停产企业的环境监管,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重金属污染事故;对涉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企业外排污染物的环保监督性监测2010年要求不少于2次;对排查中所发现的涉重金属企业污染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没有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关停。
      为了确保此次重金属污染整治工作到位,各地环保局一把手为环保部门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要亲自抓落实,要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并在资金、交通工具等方面给予充分的保证。(吴小平、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