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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城考”工作获国家环保部好评
信息来源:环保局 更新时间:2011-8-9 9:36: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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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环保部一行六人在省环保厅的陪同下对我市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工作进行了现场审核。
      审核组成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以及实地查看等工作形式,对我市的空气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源、水环境功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等五项城考指标进行了现场核实。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城考),是我们国家一项重要的城市环境管理制度,“城考”的对象是人民政府,它以量化的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4大类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地方政府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的工作实绩,是对一个城市经济发展,文明程度,环境保护综合形象的展示 。
      为加强城考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由副市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宜春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工作中,我市各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努力提高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形象,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2010年我市在经济社会大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保持在一个良好的水平并呈向好之势。据2010年1—12月监测数据显示,宜春市赣江、袁河、锦江、修河、肖江、南潦河等7条主要河流28个国控、省控及市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宜春市中心城区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天数为365天,其中一级优的天数是141天,占有效监测天数的比例是38.6%,二级良的天数是224天,占有效监测天数的比例是61.4%,没有出现一天污染或轻微污染天数。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Ⅱ类标准,达标率为100%;从江西省环保委员会下发的文件中获悉,在2010年度的全省城考工作中,宜春市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列第一位。
      检查中,国家环保部审核组对我市的城考工作给与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赞扬,希望我们再接再厉,树立科学发展理念,继续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让人民群众呼吸到新鲜空气、喝上干净的水,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刘坚、李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