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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中心城集中销毁一批报废车辆
信息来源:环保局 更新时间:2011-12-8 10:22: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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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0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市环保局联合行动,在中心城西郊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中心集中销毁了8辆报废车辆。
         为减轻机动车排气污染对环境带来的巨大压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群众健康,近期,市交警支队、市环保局针对报废机动车进行联合执法。市交警支队开展报废机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对报废车辆一律收缴并强制报废;对驾驶报废车辆的一律处以1000元的罚款处罚,并吊销驾驶执照。市环保局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的制作、发放与管理工作,建立机动车环保信息管理系统;对机动车尾气社会化检测机构运行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在用机动车按阶段性排放标准发放环保标志,实施分类管理。(吴小平)